9月2日,江西省宜春市质监局、安监局、城管局和公安消防支队等四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城镇燃气进行专项督查,严把安全关,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据悉,这次督查行动将持续至10月28日。
本次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行动是继续深入开展宜春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阶段,重点检查各县(市、区)燃气监管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成果和企业整改情况及管道燃气企业(气源站点、输气管网设施)、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储配站、经营门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切实督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事故、防雷、防汛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抢险抢修人员、设备、物资的配备及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管道燃气场(站)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与维护、管网巡查与管理、燃气工程建设与入户检查情况;气源气质和供应保障、接警处警等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站主要设备和管线的维护保养、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与维护、钢瓶检定充装等工作台账与资料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情况;专项检查期间的隐患自查、隐患整改、具体落实执行等所有安全事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责令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安全;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心存侥幸、态度恶劣、严重失职的燃气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成当地主管部门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