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经审查利害关系方对标准钢管(即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公告的答复,认为美国内产业的答复是充分的,中国应诉方的答复不充分,因此6名委员经投票决定对中国输美标准钢管所适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进行快速日落复审,以确定取消上述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是否有可能导致在合理可预见的时间内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美国对中国标准钢管产品的双反于2007年6月28日立案,涉案金额约为3亿3千万美元。2008年7月22日,美正式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