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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质监稽查局论文获《产品质量法》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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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施行20周年座谈会。会上进行了全国《产品质量法》征文评比颁奖仪式。泰安市质监局田烈斌撰写的《产品质量后市场管理立法分析  ——谈<产品质量法>的修改思考》获得一等奖, 王霞撰写的《由<产品质量法>看目前质量申诉情况及几点想法》获得三等奖。在座谈会上田烈斌作为获奖代表作了题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制架构的延伸与完善---浅谈产品质量后市场管理立法》的主题发言,获得大家好评。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梅克保,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等出席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3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国产品质量的提升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这次《产品质量法》征文既是对我们执法工作的一次总结,也是我们对以后执法工作的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泰安市质监局将以产品质量法制工作为主线,认真研究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责任等方面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建设质量强国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制度保障。

作者:佚名 来源:泰安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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