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山东省泰安市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质监局、直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以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泰安市质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斌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监察室马亭主任组织学习了泰安市纪委《关于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泰纪办发[2013]3号)。
张斌纪检组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坚决执行泰安市委、市政府十条禁令;三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同时,张书记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泰安市质监局党组要求,在中秋、国庆期间,组成督查组,对全系统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泰安市委、市政府“十条禁令”,坚决杜绝公款吃喝;严禁节庆期间利用公款迎来送往,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发现送月饼、送节礼的人员要拍照登记,并进行制止。要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既对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问责,又要追究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