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丽江市质监局按照丽江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该市实际,代拟了《丽江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在广泛征求丽江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丽江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已经正式印发《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2013年要开展的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惠民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三是全面加强重点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四是全面加强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工作;六是进一步完善“云南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培育机制;七是进一步加大质量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八是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九是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十是开展全国“质量月”等系列活动;十一是建立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十二是建立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2013年行动计划》文件的出台,表明丽江市政府高度重视丽江市质监局的工作,把相关工作安排在以丽江市质监局为牵头单位,农业局、工商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在丽江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丽江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等方面工作,为丽江质量总体提升提供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