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1996)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增加了钢材腐蚀的鉴别标准及检测方法。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3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19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腐蚀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0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5555.12-1995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HJ/T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JB/T 7901 金属材料实验室均匀腐蚀全浸试验方法
3 鉴别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3.1 按照GB/T 15555.12-1995制备的浸出液,pH值≥12.5,或者≤2.0;
3.2 在55℃条件下,对GB/T 699中规定的20号钢材的腐蚀速率≥6.35mm/a。
4 实验方法
4.1 采样点和采样方法按照HJ/ T298进行。
4.2 第3.1条所列的pH值测定按照GB/T 15555.12-1995进行。
4.3 第3.2条所列的腐蚀速率测定按照JB/T 7901进行。
5 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