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辉南县食安办《辉南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肉、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辉南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成两组,深入到城区内各住宅小区、早市和主要街道,对豆腐摊床进行逐一排查,通过销售摊床提供的生产地址,共排查出豆腐加工点18户。
这些豆腐加工场所多位于平房区,位置分散,生产条件简陋,加工场所物品摆放杂乱,无更衣洗手设施,卫生条件较差,除一户持有效营业执照外,其它均无营业执照,针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该局根据《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结合辉南县内豆制品加工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豆制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基本规范》,向各豆腐房逐户下发,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加工场所物品摆放杂乱的现象基本杜绝,卫生条件也不同程度的有所改善,对于整改后3户条件相对较好的小作坊该局已督促业主尽快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对于仍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再次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对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局将建议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