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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营养标签及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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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的《营养标签及标识规定》(2005年7月1日执行),对50多种普通消费食品的商品标签标识进行强制性规定。该规定的强制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食品产品除必须注明其能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含量外,还需标明维他命、矿物质、胆固醇、食物纤维及脂肪酸的含量。这些都要按照公制单位标识,比如每100克、每100毫升或每包(包装内仅为单一产品)。其二,法规强调了对营养说明的规定,禁止采用医疗用语,如“钙预防骨质疏松”。
作者:佘振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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