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辉南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成两组,深入到城区内各住宅小区、早市和主要街道,对豆腐摊点进行逐一排查,通过销售摊点提供的生产地址,共排查出豆腐加工点18户。
这些豆腐加工场所多位于平房区,位置分散,生产条件简陋,加工场所物品摆放杂乱,无更衣洗手设施,卫生条件较差,除一户持有效营业执照外,其他均无营业执照。针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该局根据《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结合县内豆制品加工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豆制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基本规范》,向各豆腐作坊逐户下发,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加工场所物品摆放杂乱的现象已大大改观,卫生条件也不同程度地有所改善,对于整改后3户条件相对较好的小作坊,该局已督促业主尽快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对于仍达不到要求的,再次限期整改,逐步规范,但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局将建议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