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决定由国家标准委牵头,联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筹建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国家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本着开放参与、按需纳入、随时增补的原则,标委会筹建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现公开征集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领域的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研究构建国家社会信用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社会信用标准化宣贯工作,推动社会信用标准化领域国家标准的实施;积极参与社会信用领域相关的国际标准制修订活动。
二、委员条件
(一)社会信用相关领域的在职专家,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技术管理职务;
(三)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四)熟悉和热爱社会信用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如对本专业技术标准的审查,对国际标准提案提出意见等);
(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 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领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寄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同时发送登记表电子文档);
(四)国家标准委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1018室
邮 编:100191
联系人:周莉
电 话:58811731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略)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