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监局根据湖南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8月25日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对行政执法行为再规范,打造法制质监、和谐质监,优化发展环境。
《意见》规定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规范化、立案登记制度、证据收集保全、案件查处过程注意事项、两法衔接制度、案件报批制度、自由裁量权规范、案件后处理、错案责任追究”等10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标准、方法,是全市系统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意见》要求,各单位执法人员要更新办案思维、理念,以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克服畏难畏烦心态,强化证据意识、服务意识、警示教育意识、纠正违法行为意识,使办案质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展示益阳质监行政执法新的良好风貌,切实做到执法为民,维护益阳经济发展秩序,为建设小康益阳助力。
《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