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浙江省浦江县质监局组织全县再加工纤维企业开展公开承诺行动。在《今日浦江》报刊上集体发表“质量安全承诺书”,亮明“依法组织生产、完善购销台账、合法开展经营、确保产品质量”诚信承诺。此次承诺行动,全县153家再加工纤维企业共同参与其中。
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生产;保证对本单位生产的再加工纤维产品的原材料进厂、销售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并及时进行网上备案登记;严格按照规定在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禁止用于加工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语;严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再加工纤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