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特检院积极推进轨道交通用电梯与自动扶梯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确保这些特种设备安全及时投入运行,全力保障宁波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建立专项组织,投入骨干力量
成立轨道交通用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验工作组,由分管领导挂帅,机电检验部、综合业务部技术骨干参加,并明确监检工作的总体要求与主要责任,完善现有检测设备的增补配备。
打造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水平
设立特别服务窗口,为轨道交通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打造绿色通道,由专人专项布置监检任务,统一调配监检技术力量,合理安排现场监检,确保依照施工进度要求,有效解决轨道交通用特种设备因批量安装导致的工期紧、集中性、临时性等问题。
宣传法规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制定周密详尽的监督检验实施方案,编纂大量法规政策宣传读本与参考技术资料,并在8月中旬召开轨道交通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项目培训会议,对轨道交通项目指挥部、营运管理公司,以及电梯、自动扶梯的制造、安装企业进行集中的法规培训与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这些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技术能力。
科学分解程序,强化试乘试用
经充分调研,科学实施“五步程序法”,即以设备的资料审查、本体检验、载荷试验、相关防护设施检验及试运行工作作为质量控制节点,并联合设备安装企业与管理单位的技术力量,强化设备试运行环节的试乘试用工作,保障自动扶梯的安全可靠性。
建立沟通机制,实现优质高效
协同项目指挥部、运营部及设备制造、安装企业建立例会制度,并进行实时通讯联络与问题反馈,及时纠正设备安装各类问题,防范因忽略安全尺寸而造成的返工现象,提升施工效率。同时,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细化责任,联络到岗,落实到人,密切跟踪设备施工进程,关注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质量,实现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