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对建工建材、机动车检测、消防电气检测3个技术领域的部分实验室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鄂尔多斯市万明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实验室不能满足资质认定要求,管理体系不能持续有效运行;准格尔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6家实验室不能满足管理体系持续运行、不符合《评审准则》基本条件的要求;库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家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已超有效期。根据相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研究决定,暂停鄂尔多斯市万明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实验室的检测工作,暂停期3个月;注销准格尔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10家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被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从即日起不得使用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