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记者从新疆提高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通气会上了解到,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绿色环保”产业,新疆环保厅将结合污染现状和减排的实际需要,提高新疆棉浆粕和粘胶纤维行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
今后新疆所有新、改、扩建棉浆粕、粘胶纤维建设项目,其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对已建企业,自2014年6月30日起,棉浆粕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将从原来的三级提高到二级,自2015年12月31日起,统一执行一级标准;粘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自2014年6月30日起统一执行一级标准。
据了解,棉浆粕、粘胶纤维生产属于污染较严重的行业,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高,大量废水外排加重了对环境的影响。新疆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处长朱建新说,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由于投产年限不同,其生产废水排放也执行不同的标准。新疆环保厅通过一系列调研后将提高棉浆粕、粘胶纤维行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对部分企业进行环保改造,打造绿色环保企业,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