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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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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制度》。《制度》明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聘任陕西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陕西省纪委、法制办机关干部,陕西省级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食品药品专家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证。

  《制度》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为听取、收集社会公众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转递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改正建议;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政风行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等。食品药品特邀监督员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可予以制止,并指出违法事实和依据,于2日内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承办处室一般应在10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据了解,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目前有4000余名特邀监督员活跃在食药安全战线,在推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提升食药安全监管水平、宣传食药安全法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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