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福建省标准化院共同制定的地方标准《楼宇经济公共服务规范》获该省质监局批准正式发布,将于11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的制定能够填补福建省楼宇经济服务标准的空白,同时为该省楼宇经济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促进提高楼宇经济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据悉,福州市鼓楼区于8月9日召开了《楼宇经济公共服务规范》标准化现场会。会议从机构和职能、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解读了地方标准《楼宇经济公共服务规范》,并议定先在水部、鼓东、温泉、东街四个街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