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质监局坚持“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的质监第一要义,履职尽责,主动融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一是规范检查制度。出台了《新余市质监局规范涉企检查制度》,明确规定涉企检查的次数、备案程序和时间,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制定了涉企检查年度计划,发布了涉企检查公开承诺书,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全局执法人员签订了涉企检查责任书,有效保证了涉企检查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在落实涉企检查“宁静日”等制度的基础上,坚守“安全底线”,严格食品生产环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了三大安全;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标准、计量、检验和认证认可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三是明确服务措施。制定下发了服务企业制度。大力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行特事特办、预约服务,实现了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缺陷”的工作目标,涉企检查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是妥善处理诉求。认真受理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加强跟踪服务,进一步畅通“12365”质监服务热线,并对热线记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