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重庆市垫江县十六届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垫江县县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该《办法》规定,该县县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在垫江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工程建设、经营服务企业,以及为质量提升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对获奖企业,该县政府将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