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初步目标,广东拟到2015年前,在全省50%以上、工业化规模化企业、各地级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省级名牌企业中极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何谓首席质量官?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席质量官受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用和委托,协助首席执行官(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企业(公司)的质量工作,主管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质量职能部门,代表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使质量管理权,有其决定权、否决权、建议权。
根据欧美国家的经验,首席质量官必须拥有独立的不必服从的权力,在质量监管这一区块内,首席质量官甚至具备超越首席执行官的“一票否决权”。
广东2012年已率先在民生最敏感的乳品行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2012年8月,广东省内37家乳企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随后,在珠海、广州等部分龙头企业也试行该制度。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内已有390家企业试点运行首席质量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