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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率不是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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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约率是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标准,这一标准简单明了也直观易懂,在实践过程中被使用的频率颇高,以至于在许多领导和群众心中造成这样一种印象:政府采购就是要追求资金节约率,资金节约率是衡量政府采购工作质量高低的惟一标准。笔者认为,这种惟节约率论是极其片面的,资金的节约率仅仅是评价政府采购工作众多标准中的一个,我们还应当全面衡量政府采购的成果。

  形成这种惟节约率论观点的原因,主要是人们对政府采购工作不熟悉,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评价标准不了解造成的。因此,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大量宣传,让全社会能够正确地看待这项工作,从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政府采购对外公布的节约率是一个相对数,它反映的是政府采购活动所节约的资金数额与当初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比率,体现的是相对于预算资金政府采购效果的大小,并不是政府采购效果的全部反映。因此,这一指标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采购的预算数。同样的政府采购价格,若原来预算额设定的高,则计算出来的节约率就高,若原来预算额设定的低,则计算出来的节约率就低。因此,节约率只是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政府采购的效果,如果仅从节约率这一个角度出发来确定政府采购工作做得好不好,难免以偏概全。

  另外,政府采购还兼有支持民族产业、支持自主创新、实行宏观调控等政策性功能。而且,这些政策性功能的实现,是无法用任何节约率来量化的,其价值也不是多高的节约率可以比拟的。

  节约率是政府采购评价体系中的一个指标,要想完整全面地认识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政府采购情况,就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一是政府采购预算数,它体现的是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金额,是反映政府采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效果的指标;二是政府采购实际发生总额,它体现的是用于政府采购方面的实际资金支出数,反映政府采购的规模;三是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率,它体现和反映的是政府采购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数;四是公开招标方式的比重,能够反映落实《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方式方面的情况;五是政府采购资金构成情况,它能够反映出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情况。另外还需用政府采购数量、政府采购占GDP比重等一套系统指标加以全面评价。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新的财政管理手段还没有让大多数人熟悉,作为政府部门和执行、监管等部门应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这是政府采购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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