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津市质监局将业务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17日,天津市质监局按照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部署,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该市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建立监管台账,全面核查。全市各区县质监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梳理,摘录本辖区所属生产企业信息,建立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基础信息台账。
第二、开展执法检查,不留死角。各区县质监部门局对本辖区的所有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以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为重点,检查产品强制性认证市场准入资格、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以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等质量违法行为。
第三、督促企业自查,完善制度。认真落实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原料进厂查验制度、生产过程关键环节(点)质量控制记录、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销售台账等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和相关台账的整理。
第四、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做好后处理。天津市质监局将根据2013年度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消防产品,组织开展一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监督抽查的结果,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做好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第五、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效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对本单位开展的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消防、工商等部门,认真做好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