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质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镇江市政府、市安委会和江苏省质监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和气瓶安全管理现状,重拳再出击,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强气瓶安全长效管理,规范气瓶充装和检验行为,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是组织开展气瓶安全质量承诺工作。组织气瓶充装单位向所有的气瓶使用者发放《气瓶安全质量承诺书》,郑重承诺为客户提供经气瓶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气瓶,决不提供报废气瓶和无条码气瓶。
二是加强气瓶充装现场的安全管理。针对夏季高温天气,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应将气瓶存放到库避免露天高温暴晒,尤其是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当储罐内压力为1.2MPa时应及时启动喷淋设施,喷淋期间应安排专人定期观察储罐内压力、温度变化并做好记录。
三是建立并实施超期未检和应报废气瓶的召回制度。为解决部分在用气瓶因长期流失在外导致超期未检和应报废瓶未能及时报废等问题,要求制定落实各气瓶充装单位超期未检和应报废气瓶召回制度,建立6个月以上一直流失在外气瓶的台帐,召回后应经检验单位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是加大气瓶安全监察与行政处罚力度。要求各地质监部门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大气体充装站、餐饮场所与气体使用大户等单位气瓶使用情况的现场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使用无条码瓶、过期瓶和报废瓶行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