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英国的进口轿车轮胎进行检验时发现其中一个规格的轮胎胎体未按要求加施“CCC”标志。检验人员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暂时封存,后经技术整改,在轮胎胎侧部位重新硫化施加认证标志,检测合格后准予入境。
根据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规定,“强制性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该批货物涉及问题轮胎共计140条,品牌为“固特异”,其生产企业德国固特异邓禄普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已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但未对此次进口的轮胎加施认证标志。
目前,我国包括汽车轮胎在内的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加,由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基础门槛,亦是保障进口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因此引起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