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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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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知识经济时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在5月18日举行的张家港市首届科技节科技创新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景川开宗明义。他指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新世纪,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无形资产的经济控制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财产占社会总资产的比例不断提高。王景川报出这样一些数字:美国进入21世纪以来,无形财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已迅速上升至60%以上,纳斯达克企业这个比例更是高达80%左右;2005年,英国创意产业生产总值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以上,创意产业在英国是指源自个人创意、技能、才华等产生的一些行业,值得注意的是,这11个行业在现代服务业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创造的财富却已经相当可观。

  王景川认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整个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大,说明该企业的市场活力和生命力越强。在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大大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企业屡见不鲜,有的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甚至是有形资产的数倍或数十倍。

  这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控制力十分惊人。王景川以手机芯片、无线技术供应商美国高通公司和全球最大的手机制造商芬兰诺基亚公司之间的交叉技术协议为例,揭示了企业核心技术以及配套技术体系所产生的惊人价值。在1992年至2006年,诺基亚签署了使用高通专有的CDMA和WCDMA技术的协议。根据协议,诺基亚每卖出一部手机,就必须向高通公司支付6元的技术使用费。高通公司凭借在蜂窝、移动CDMA无线通讯领域强大的地位,仅出售专利知识产权一项就财源滚滚。诺基亚也许并不喜欢他们必须支付的专利费标准,两者之间关于技术使用的纠纷也一直没断过,但是已经有135家公司与高通签署了许可证协议,这些公司经过了数不清的独立谈判达成了这个专利费标准,即使作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制造商,诺基亚也拿手执专利技术长剑的高通没有办法。

  鉴于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财产快速增长的利润率,西方发达国家正越来越重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以促进经济良性快速发展。许多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把知识产权问题提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在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美国。美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振兴国家经济的一项战略举措,并从政策和法律的不同角度,从振兴本国知识产权制度和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协调两个层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日本和欧洲,也分别制定了各自面向21世纪的知识产权战略。

  更为棘手的国际贸易壁垒

  当今世界,各国在科技、经济、贸易和综合国力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而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意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技术创新、转移和扩散的重要法律制度,正在成为决定一国经济发展和在国际分工格局中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为人才、知识、信息的竞争,并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

  王景川指出,知识产权战略在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高,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高科技,增强本国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武器。与此同时,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领域的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他们收复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 后,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步淡化,技术壁垒的力量日益凸显。

  “中国受到技术壁垒限制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主要为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很多西方国家为了限制中国商品的大量进入,贸易壁垒设置方式正由传统的反倾销向利用知识产权转变。”王景川举了如下一个数字:我国是遭受美国专利技术调查最多的国家,约占美国全部被调查对象的40%。已有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高达170亿美元,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在递增。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显示,2000年~2002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持续走高。

  王景川特别指出,当前,国外跨国公司都十分重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巩固和发展自身的竞争优势,并以此为手段抢占世界市场的制高点。特别是随着跨国公司采取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技术—专利—标准”战略,以及策略性技术联盟的出现,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优势谋求市场竞争更大优势和更大利润的特征更加明显和突出。由此,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也更为艰巨,也更有必要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保护自己并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跨国公司的商业工具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争夺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重要手段。跨国公司不只是把知识产权当作一个法律手段运用,而是当作一种市场策略在使用。在跨国公司的企业管理中,知识产权管理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王景川总结指出,跨国公司进行投资、扩张,特别是进行境外投资、扩张,除了投入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外,更加注重投入技术、品牌、经营、商誉等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其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削弱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保卫自己的原有市场;三是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产品的可信度。

  王景川介绍说,国外企业和跨国公司非常重视对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更加制度化、体系化。如目前进入中国的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大多数都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这一机构来有效地管理它们在中国境内的知识产权事务。在知识产权中,专利权的取得最能体现出跨国公司的商业谋略。跨国公司由于其无可置疑的研发优势,在各国申请抢占数量惊人的专利权,进行“圈地运动”。值得注意的是,跨国公司在过去10多年里,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多数是现在迅猛发展的一些产业的核心技术,其战略布局相当超前。它们在华申请专利时,既注重扩大权利要求,又注重挤压我国的创新空间,以建立和巩固其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出现矛盾时经常联合起来、共同提出诉求,并往往由政府出面交涉。它们所实施的在华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视野放长,具有针对性,且实施知识产权先行战略。

  有时,跨国公司还凭借收购、合资等方式,取得或控制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将其打入冷宫,消灭既存的商业竞争。近些年来,国际上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那就是把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形成新的技术垄断联盟。它们借助于技术标准的特殊地位,强化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借助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以实现对某些技术标准事实上的垄断,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总而言之,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取得的动机上,往往基于多种考虑,不只着眼于权利,还贯穿了商业策略。 

  尚需加强的企业意识

  王景川说,与国外咄咄逼人的气势相比,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仍然比较薄弱——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对国际规则的了解还相当贫乏,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普遍重生产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创新仍没有成为大多数企业的内在动力。

  据介绍,我国多数行业和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基本上依赖国外,特别是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存在着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如高端的医疗设备、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从国外进口;大部分石化装备、数控机床控制系统和先进纺织设备也都依赖进口。王景川认为,这是由于中国不少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不良”,使自主创新能力“发育”迟缓,难以离开引进国外技术的“奶瓶”,至今没有培育起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技术体系,产业技术空心化的阴影步步逼近。


  王景川认为,只有从企业创业开始,积极采用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才能有效避免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如今一个企业生命的根基在于能不能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对于一个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只有自主创新能力大大提高,不断地产生自主创新的成果,并且必须使这种技术创新成果依法获得专利权,这种创新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才是长久有利的。只有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了,才能更好地产业化。不仅要注重单项技术开发还要有一个配套的技术体系,要着力于技术的系统集成创新。企业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形成技术标准,而技术标准是由一个专利群来支撑的,现在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是看其是否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看其形成技术标准化的能力。

  王景川建议,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政府要一手抓合理、有效保护,坚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一手抓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建设,包括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以及敢于和善于应诉及提出我方诉求的能力。

  王景川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致力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通过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等保障措施,提升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我国企业应当抓住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良好机遇,努力实现通过技术创新获取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力争取得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突破,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佚名 来源:张家港日报网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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