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8月13日印发。方案明确,到“十二五”期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住房2万户。同时,从2014年1月1日起,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西安市新建保障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不达标的将不予批准。
方案要求,到2015年末,陕西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凡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