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欧盟发布(EU)No 718/2013号法规,修订(EC)No 608/2004规定中涉及添加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植物甾烷醇、植物甾烷醇酯的食品与食品配料标识规定。
最新修订内容包括:修订(EC)No 608/2004第三点,标签应该声明“产品不适用于无需控制血胆固醇人士”;不符合本法规规定,在2014年2月15之前入市的添加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植物甾烷醇、植物甾烷醇酯的食品与食品配料,允许将库存耗完为止。
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等具有明显的降血脂功能,有助于降低冠心病患病风险,已被世界各国所认可。1999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批准添加植物甾醇及酯的食品可使用“有益健康”标签。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出口企业:一是详细了解欧盟最新的食品与配料标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生产出口产品;二是从源头控制产品的品质,实施供应商制度,把好产品原料采购关;三是严格按照该规定标注标签内容,加强产品检测,必要时可向检验检疫部门和大型检测机构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保证产品符合欧盟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