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广西桂林市将制定旅游产品服务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即将实施的我国首部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旅游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8月8日,记者从广西桂林市旅游局了解到,为了更好贯彻落实《旅游法》,桂林市将出台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对旅游产品制定服务标准等,以满足未来旅游服务管理和监督的需要。

  以往,由于没有制定相关旅游服务标准,旅游服务质量好坏全凭游客自己估量,游客投诉也没有相关依据。桂林市旅游局负责人表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承担着在全国旅游业发展中“先行先试”的使命,对此,桂林市将在旅游产品的标准制定上进行创新,不仅要对旅游产品制定出相应的服务标准,什么价格就对照享受什么样的服务标准,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同时还将结合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的标准衡量、定性等,防止人为因素的主观影响,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以后,游客可对照服务标准,对旅游服务进行投诉;旅游企业可按照服务标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这对各方面而言都有积极作用。

  不仅如此,桂林市旅游部门还将推广信息化系统平台——— 《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加快旅游质监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从过去的重处罚向旅游服务质量全过程监管的转变,从单一行业监管向涵盖旅游“六要素”的大市场监管的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丰富管理内涵,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做到让游客开心而来,满意而归。目前桂林市旅游部门已经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制度和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等相关文件,并提交桂林市政府审批。

作者:佚名 来源:桂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