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 告
2013年第11号
关于批准发布GB/T 27914-201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27914-201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3年7月24日
附件
GB/T 27914-201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修改条款6.3为:
6.3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或者岗位,并明确其法律风险管理职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明确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或岗位的人员组成。大型企业应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其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管理需求,必要时可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