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促进全县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使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7月份以来,江西吉安县质监局联合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积极开展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吉安县质监局、商业局、安监局联合下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电梯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对本单位的电梯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加强电梯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在全面核查各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材料的同时,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商业公共场所电梯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监督检验即投入使用的情况或超过检验有效期仍在使用的情况、电梯现场的标识标牌情况、是否按照《江西省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办法》和江西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和故障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等是否齐全等。目前共检查了3家单位的8台电梯,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