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产品质量申诉案件激增,由此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迅速增加。为做好质量申诉工作,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广东省广州市质监局采取“四严一建”措施积极应对产品质量申诉。
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关。对每一份申诉案件,均组织专人研究分析申诉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对申诉内容不详细的案件,向申诉人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对不属于我局管辖的案件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二是严把调查取证关。要求承办单位针对申诉内容逐一核实,及时锁定证据,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对调解全过程实行电话录音,做好证据保全。
三是严把案件程序关。对申诉案件受理、回复、延期告知等时限严格把关,防止因程序违法而导致的复议、诉讼案件。
四是严把投诉回复关。对案件调查程序和申诉复函内容实行层层把关,对承办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有疑问或调查程序不完整的案件要求其补充完善。
五是建立约见约谈制度。对存在恶意投诉的职业打假人进行约见约谈,达成一定共识,成功撤销行政复议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