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各项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浙江省质监局结合系统实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级质监系统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性,在制止奢侈浪费的前提下使用好有限资源,压缩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绩效。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通知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贯彻落实措施。
坚持节俭原则,严格控制、压缩各项支出规模。从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各类会议、严格人员支出及聘用人员管理、严格控制行政一般性支出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坚持优化原则,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预算支出绩效。从优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刚性;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各项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支出绩效,进一步改善项目资金分配结构;优化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安排的竞争性等4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坚持服务原则,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自身技术优势。从利用先进标准推动社会厉行节约、利用先进技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利用先进管理提升企业质量水平等3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2013年以来,浙江省级质监部门严格遵守各项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据统计,上半年全省本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