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行业目前拥有11个标准,包括床单、被套、毛巾、手帕、线毯和毛毯等一系列行业标准,涉及到产品和试验方法等内容。这11个标准中,有国家标准,有行业发布的产品标准,其中5个是2000年之前修订的,6个是2000年以后修订的。2000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设立“纺织工业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来,已经制修订了《静电植绒织物》、《被、被套》、《床单》、《枕、垫类产品》、《配套床上用品》、《毛巾》等急需的家纺标准,并对一些标准进行了多次全国宣贯,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由于国际上没有统一的产品标准,2000年以后修订的标准都参照国外 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根据国际惯例和WTO/TBT关于标准制定应根据产品的最终使用性能的原则及国内市场环境的现状来制定的。与国际接轨的试验方法标准,对统一术语、统一检测手段、统一规范产品的性能指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依据这些检测方法试验出具的数据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比性,而且也得到了国外客户的认可,对家纺的贸易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2000年来制定的一系列产品标准,适应了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需要,解决了无标生产的问题,为企业的大量产品进入市场提供了技术依据。
此外,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也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尤其一些出口企业产品执行进口国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更为严格,对企业的标准化理念提高及产品质量提高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些国内家纺产品市场上涌现出的被消费者认可的名牌产品,都是采用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青睐的。
然而,反观目前的家纺标准化建设现状,我们看到,与家纺行业每年以超过20%的发展速度相比,家纺的标准化建设步伐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家用纺织品标准目前不配套、不规范乃至相对落后的问题依然突出。
首先表现在标准相对产品的滞后问题上。仔细研究一下我们当前沿用的家用纺织品标准,不难发现,我们的大部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乃至企业标准大部分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产品标准大多以指导生产为出发点,技术要求与生产工艺紧密相连,考核指标是根据工艺能达到的水平确定的,色牢度指标,特别是干摩和湿摩明显偏低。对市场上出售的产品,纬密偏差和单件重量偏差等项目形同虚设,无法考核。缺乏实用性的考核指标,如耐磨性、抗纱线滑移性、抗起球性、耐光色牢度等,面料质量与制品实际需求质量不配套的问题也较为突出,由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以及消费者的投诉难以得到解决。 而国际通行的原则是依据产品的最终使用性能来制定标准。
其次,由于标准本身的缺陷,导致国内的产品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如:色牢度差,使用一段时间后严重掉色;水洗后尺寸变化率高达10%,高档沙发罩水洗后严重缩水不能使用的实例并不少见。此外,PH值不达标、商标标识不符合规范等现象广泛存在,可以说,家用纺织品质量不高与标准水平较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提高标准的综合水平是提高家用纺织品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
第三,表现在对标准的认识上。大家普遍认为的标准大多指尺寸标准、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其实,在当今环保标准和卫生标准对我们的家用纺织品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意义。欧美等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推行的绿色纺织品认证制度就是很好的例证。
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影响,同时对我国的纺织品出口有制约作用标准主要有:
*美国国家纺织品ANSI标准、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和美国染化工作者协会标准(AATCC)。美国 标准为国际上许多国家采用,也是对我国的纺织品出口检测影响较大的标准之一。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ISO)。其制定多是建立在有关成员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般来说,这是国际上能够普遍接受的中档标准。
*欧盟标准EN,由德国国家标准DIN、英国国家标准BS的法国国家标准NF的一部分组成,这些国家的国家标准中的部分标准就是欧盟标准。
*其他的国家标准如日本国家标准JIS,俄罗斯国家标准FOCT。
*国际生态纺织品标准Oeko-Tex。这个标准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绿色生态纺织品标准,要求高,执行难度大。
*一些国际大型采购商如Marks&Spencer自己制定的商业标准等。
此外,与家纺产品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也不容忽视。强制性标准是涉及到保障人体健康,防止欺骗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标准,《标准化法》中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目前,已发布的、且与绝大多数家纺产品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GB5296.4-1998《纺织品和服装消费品使用说明》、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和GB18383-2001《絮片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执行甲醛限量标准顺应绿色消费。
随着全球“绿色消费”浪潮的兴起,人们更加关注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符合国际环保和绿色消费的要求,顺应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虽然,家用纺织品标准中没有规定甲醛的限量指标,但GB18401是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绝大多数家用纺织品经过印染和整理工艺,因此,应注重选用低甲醛或无甲醛整理剂。对于缝制加工企业,不仅要重视对面料甲醛的有效控制,而且也要对所有里料和辅料(如缝纫线、填充料等)进行甲醛检测和控制,以使最终产品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顺利进入市场。
标识清楚减少消费纠纷。
产品的使用说明(俗称为标签)应当认真执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该标准的实施对市场规范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也给不少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困惑,认真分析可知,企业还是没有真正引起重视,下力气研究标准的确切内涵。正确规范的产品使用说明,可以分清责任,减少消费纠纷,既能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又可保护生产或经销者的自身利益。
被褥内填料符合卫生标准。
GB18383-2001《絮片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对以絮用纤维填充的床上用品的填料提出了卫生要求指标:不得检出致病菌,不得对皮肤产生不良刺激和过敏反应,肉眼不得检出节足动物,不得有异常气味。各地以该标准为法律依据,查处并曝光了黑心棉事件。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禁止使用的原料包括:
纤维性工业下脚料(棉短绒、落地棉、废纱、边角料);
医用纤维性废弃物(已使用医用敷料和医患人员的衣物等);
废旧服装及其它废旧纤维制品;
再生纤维状物质(将工业下脚料、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进行斩碎、开松、漂洗等方式简单加工的絮状纤维制品
据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国家启动内需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和对家纺行业的支持和扶植,2001年国内家纺市场需求量将有所增长,消费潜力很大。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品种结构不合理、缺乏品牌效应、国内原料和劳动力价格上扬等因素,导致近几年来我国家纺产品出口发展不快。当前,国际纺织品市场明显供大于求,国际家纺市场竞争尤为剧烈和复杂,今后我国家纺产品的出口形势将更为严峻,增长速度也将趋缓。有关人士针对我国家纺行业发展的特点,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弘扬"家纺文化",引导消费。当今对家用纺织品的消费已从单一品种的实用性消费逐步向多品种、系列化消费过渡。家用纺织品作为室内软装饰的文化内涵比服饰文化的内涵还要广。我国从2000年才开始发布家用纺织品的流行趋势,消费上仍处于初级阶段,但近几年发展的热头很快,盲目性也较大。这就需要家用纺织品协会宣传和引导消费,弘扬"家纺文化",提高家用纺织品的消费品味。使家用纺织品真正成为纺织行业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国际家用纺织品产业发展很快,各种新型纺织品和电子等先进技术普遍应用在家纺设计生产中,如喷墨印花、电脑花型设计、新型原料及各种复合工艺技术等等,并与相关的产业如建材、家具、园林等密切关联,相互促进,从而使家纺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必须尽快提高家纺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使产品尽快赶上国际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扩大家用纺织品的出口比例。
--提高家用纺织品设计的艺术、文化含量。家用纺织品市场上新产品琳琅满目,艺术感、时代感很强,而我国的产品一种是设计陈旧,缺乏时尚感;另一种则是盲目模仿西方的图案,缺乏民族特色,家纺行业要从抓设计队伍入手,弘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将传统民族文化和时尚有机结合起来,设计出具有我国鲜明特征的产品。
--倡优限劣,有序发展。目前我国家用纺织品发展势头很猛,但水平不高,有的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盲目上马,甚至采用一些低价不合格染化料,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对于这些企业,行业内应制定标准,限制其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的家用纺织产品缺乏名优产品,需要在市场竞争中创出一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和产品。
中国家纺企业需要转变经营理念,即如何由加工企业转变为经营运作型企业。
理性面对全球范围的并购大趋势。
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企业获得持续发展力的关键要素。
在行业利润率高的背景下,企业整合和品牌整合的序幕将开启。
更多企业进入家纺行业将加速行业资源的重新配置。
投资的不确定性问题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
随着竞争加剧及利润率的下降,行业投资风险逐步显现。
人才资源是行业发展的基础,中国家纺企业应重视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