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氨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7月28日,辽宁省抚顺市质监局对辖区内涉氨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生产、储存、使用液氨的化工企业;使用液氨作为冷冻介质的冷库、食品加工企业;使用液氨的冶金及金属加工企业;其它涉氨企业。共检查使用单位57家,涉氨企业23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有问题的企业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企业整改后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确认。同时,监察人员向企业宣传了有关法律知识,认真填写《涉氨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全面提升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