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管理办法》7月28日提交公咨委进行讨论。根据相关办法,垃圾费按袋和按桶计量将成为垃圾费收取的主要方式。有委员指出,“根据调查,目前有50%的市民非常反感买垃圾专袋,如果硬推这项政策,很容易将自己放在了市民的对立面上。”
其实,台北的垃圾费按袋征收政策并非一帆风顺,政策刚出台时也遇到市民反对,被指责只想赚垃圾费。但政策推行一段时间后,市民发现新的垃圾费征收方法对自己有利,通过垃圾减量可以少购买垃圾袋,付出的垃圾费比之前随水费征收的虚高收费减少了一半。能看到的实惠让市民由反对转而支持垃圾分类和垃圾费按袋征收。所以,经济手段能发挥作用的原因是市民少花钱了。
和台北市之前垃圾费随水费征收虚高的情况不同,广州绝大多数市民不知道自己在缴垃圾费。对于有物业的社区,居民不知道自己缴纳的管理费的包含了垃圾费,而由街道下辖的居民的垃圾费收缴率非常低。因为垃圾分类而热炒的垃圾收费,让人产生垃圾分类了才要收费的错觉。
所以有关部门在出台垃圾收费政策时一定要明确收费的目的是什么。垃圾计量收费只是经济手段,目的应该是垃圾减量。正如台北经验所显示的,收费是促进垃圾减量的经济手段,那必然是民众垃圾减量后会少付垃圾费。如果收费就是目的,或者是为了改变现在垃圾费征收不足的现状,那不要打着垃圾分类的名义,这样的经济手段难免会打消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另外,从目前各试点情况来看,在推行垃圾计量收费之前,还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去年7月开始,广州在不同社区推行垃圾分类的不同模式,有的社区实行“垃圾不落地”,有的是“厨余专袋投放”,还有的社区实行“垃圾费按袋征收”。据说是各自实验,以找到最适合广州的垃圾分类模式。殊不知,“垃圾不落地”、“厨余分开投放”和“垃圾费按袋征收”这三个政策是台北垃圾分类得以成功缺一不可的组合拳。
厨余分别投放是具体垃圾分类办法,垃圾费随袋征收是促进垃圾减量的经济手段,而最关键的是“垃圾不落地”,这个环节实现了垃圾分类的双向监管,在垃圾当面收运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垃圾收运者对市民使用专用垃圾袋的监管,另一方面是环卫分类运输能力的展示,在垃圾分类的链条上,有关部门完成了分类运输的环节,市民辛苦分类的成果不会因“分类垃圾一锅端”而毁于一旦。
有了好的分类方法、适当经济刺激手段,如果没有监管,再好的垃圾分类模式也很容易流于形式。对比台北经验,我们发现在广州目前存在两个明显不足,一是对市民正确使用特制垃圾袋无从监管,这足以使垃圾费随袋征收计划失败。另外,分类运输能力还远远不足。分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一缓再缓,市民看到的是分类垃圾一锅端最后统统送入焚烧炉。所以,比让市民缴垃圾费更紧急的,是完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环节。
垃圾计量收费,无论有多大合理性,要想推广开来,必须要让市民从中看到实惠,而不是负担。我相信学习台北的成功经验,集思广益,我们也能制定出公众可以很好接受的收费方式,从而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