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场围绕鲜奶的“鲜”字为中心的争论正在全国奶制品企业和行业协会间展开。奶品市场上以“鲜”为卖点的企业开始针对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发布的食品标签通则展开讨论。
“凡是经热加工处理的预包装食品,产品名称不能以‘鲜’字来命名。”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发布的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目前已经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一部分的各种纯鲜牛奶、巴氏杀菌奶等都不能再以“鲜”字来命名,而这正是目前奶品企业间争论的源头。
据悉,目前北京、上海及广东等地的奶品企业对这一新颁布的规则有所质疑。但也有业内人士称,这并不能影响新标准于今年10月5日前准时实施,新标准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会让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方面更明白和放心。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新规定更多着眼于目前食品包装中不合格、不规范的地方,比如“巧克力饼干”的包装中把“饼干”字样缩小,让消费者在购买时容易误认为是巧克力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