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湖北省江陵县质监局被江陵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为“2011-2012年县级文明单位”称号,标志着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两年来,该局坚持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江陵县委“加快沿江开发、建设滨江新区”的工作目标,不断创新载体,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和谐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节约型、效能型”文明单位,形成了争先创优、爱岗敬业、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文明创建氛围,有力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质监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推进该县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下一步,该局将着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以求真务实、奋发进取的精神,努力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进质监事业创新发展,使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江陵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