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制定的13项节能地方标准,由山西省质监局以2013年第5号和2013年第9号公告批准发布。其中5项为推荐性标准,8项为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此次发布的5项推荐性标准已于7月15日实施。
据了解,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推进技术节能,有效降低企业产品的单耗,持续提高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水平,山西省自2010年启动节能标准制定工作,先后出台了镁冶炼、电石、铁合金、水泥、氧化铝、电解铝、合成氨、烧碱、钢铁、风电法兰、铸钢件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
2012年,山西加大节能标准制定力度,建材、化工、食品、冶金等行业的8个产品及5项节能管理标准被列入2012年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各标准起草单位从2012年5月开始,经过调研、起草、现场核查、研讨、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近两年,山西省节能标准的立项、制定、批准数量均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已完成并发布地方节能标准30余项,建立了以标准引领节能、以标准促进节能、以标准倒逼节能的长效节能机制,使山西省节能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科学。依据这些标准,山西省开展了千家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的50余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2013年山西启动13项节能新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主要耗能行业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通过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以标准促进节能,确保山西“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