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京市质监局对大兴区质检所进行食品等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评审。评审组按照《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全要素审查。
评审组听取了质检所负责人对实验室运行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实验室及环境条件,审查了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及各种记录。同时检查了检测所用的仪器设备100余台(套)、设备标识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及仪器设备档案10份。评审组还对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溯源情况进行了核实,抽查了近1年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人员技术档案等,并对现有的检测能力采用现场试验和报告验证的方式进行考核。
通过考核,评审组一致认为:该所满足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需要,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人员技术能够满足申请的检测能力,顺利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