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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3版《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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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高校食堂的管理,近年来四川省教育厅设立了“高校标准化食堂”创建活动。截至2012年底,全省内已有52所高校的118个食堂获得了“标准化食堂”称号。7月5日,根据学生、家长们对高校食品安全提出的更高要求,2013版《四川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出台,对高校食堂的操作规范和伙食质量等各方面也提出更高要求。

  新标对稀饭干稀都有规定

  按照新的评估标准,在操作规范上,要求高校食堂建立食品试尝、留样记录制度,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生食、半成品、熟食、荤素菜加工用具(容器)及摆放区域严格分开。

  新版标准还对食堂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食堂工作人员销售熟食品时戴口罩;工作人员操作时间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就连首饰也不能佩戴。此外,食堂工作人员还须每日晨检并有晨检记录,内容必须包括体温检测、腹泻情况及外伤情况。

  在伙食质量上,新标则要求高校食堂高、中、低档主副食质价要相符;稀饭干稀、米饭软硬适度,发面制品色白松软,不酸不黄,量足味好;炒菜要熟,色、香、味俱佳,并照顾多方学生口味;花色品种要求主副食品种,高、中、低档搭配比例原则上为3:5:2;早餐主食品种要20种以上,副食品种5种以上;午餐、晚餐主食品种要求10种以上,副食品种50种以上……

  “量足味好”将参考师生意见

  据介绍,每年10月至11月,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分头评估。验收合格的项目及学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相应称号。

  至于何为“量足味好”、“色、香、味俱佳”,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具体评估环节,专家会通过试吃及向师生调查了解。

  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化食堂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评估、退出机制。按规定,凡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在不定期抽查和每5年定期复查中,食堂建设、管理等方面不再符合标准要求的,经专家组核实并审定后,将撤销其“标准化食堂”或“示范性标准化食堂”称号。同时,对因故连续两年未按时提出复查申请和接受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同样将撤销其称号。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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