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办7月10日公布新一期不合格食品“黑榜”。吊白块腐竹、苯甲酸萝卜以及二氧化硫枸杞纷纷现身。北京市工商局已对7种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了停止销售措施。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样品名称 |
商标 |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实测值 |
腐竹 |
豆清泉 |
甲醛次硫酸氢钠mg/kg(不得检出/82) |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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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宝鲜味精 |
莲宝 |
霸州市莲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谷氨酸钠%(≥80.0/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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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麻辣花生 |
朋乐 |
郯城县佳佳旺食品厂 |
过氧化值g/100g(≤0.25/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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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胃丝 |
大福乐 |
汝州市湘汝食品厂 |
乙酰磺胺酸钾g/kg(≤0.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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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萝卜 |
真氏 |
兰溪市曾大哥食品有限公司 |
苯甲酸及其钠盐g/kg(≤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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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汁鸡丝味 |
红姐 |
沈阳市和平区味奇正食品厂 |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g/kg(不得检出/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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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杞 |
田人 |
北京恒发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加工分公司 |
二氧化硫mg/kg(≤50/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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