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已将 ISO/IEC TS 17021-2:2012《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第2 部分: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等同转化为 CNAS-CC121:201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作为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专用认可准则。
同时,CNAS根据此准则的内容复核修订了 CNAS-GC12:20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上述两项认可规范将于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