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质检系统“办案能手”,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质监人;2012年,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二届道德模范人物,新疆昌吉州第四届道德模范人物提名奖获得者;2013年5月16日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县委表彰的首届杰出人才……他就是新疆木垒县质监局法规室主任杨建军,一位默默无闻奉献在西北边陲小县城的质监人。
杨建军是公认的质监法律专家。从1997年从事质监行政执法工作至今,他刻苦钻研质监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除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外,他把上级组织的每一次培训学习都作为提高自己的机会。针对木垒县实际,他结合10多年的执法经历,及时总结行政执法经验和心得。近年来,他已累计在地州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执法体会文章26篇,多次被评为昌吉州质监局“优秀通讯员”,他撰写的《论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划分》成功入选《新疆质量技术监督法制论文》专集,成为全区质监系统执法同行学习的范本。
为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他主动向领导建言,将《产品质量法》等质监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县普法规划中。每逢自治县开展的大型宣传活动,他都亲自参与印制宣传材料、现场讲解,为群众大力宣传质监相关法律和识假知识。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己的工作经验,经常为大家讲解文书制作、案件调查、证据确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10多年来,经他进行二审的行政执法案件已达300多起,由于严格按程序进行,没有出现一起败诉案件。
作为一名基层质监执法人员,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对待群众涉及质监职能的投诉、举报案件,他总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深得人民群众信赖。一次,杨建军和同事到一个乡的集市日检查计量器具和商品质量,他随机请一位农民朋友将购买的蔬菜放在公平秤上进行称量,发现购买的质量与实际质量不符。他找到了摊主,对该秤进行了检查,发现摊主对秤做了手脚,以谋取不当利益。当时有很多农民朋友围观,他意识到这是很好的宣传机会,随即向群众讲解了关于如何防范计量器具作弊的知识。大家表示,这种宣传形式易于接受。
2010年7月,乌孜别克族农民黑巴提购买的农机具出现质量问题,多方投诉都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中,他想到了质监局,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该局,杨建军热情接待了他。了解情况后,杨建军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由于时间太长了,经销商的态度很不好。在杨建军多次调解下,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黑巴体高兴地说:“你们能够把我们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太感谢了!你们的办事效率太高了。”像这样的投诉案件,杨建军每年都会处理好几起,消费者都很满意。
2011年3月,杨建军参与查处了李某等6人制售假冒伪劣化肥案,货值22万元,已移交司法机关,参与售假的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为该县第一起移送司法机关涉及产品质量的案件。
有付出,就有收获。杨建军对质监执法工作的热爱和执着,就如他的人品和精神一样,将成为他前行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