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陕西省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7月5日,记者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陕西全省将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以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管理,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涉及五大方面。一是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生产预拌混凝土;严禁挂靠资质向建设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并不得设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分站。二是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原材料进厂验收制度及记录(包括厂名或产地、品牌、规格、数量)、不合格原材料处置制度及记录、原材料抽样检验制度等。三是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及环境是否能满足对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及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控制检验要求;所使用的检验检测设备是否按期进行检定和校验;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是否统一连续编号,并一一对应;标准养护室的面积和设备配备是否与企业的生产能力相匹配;相关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是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原材料是否按品种、规格及进场检验状态分别堆放,标志醒目;存放材料的场地应进行硬化,排水坡向合理,对于存放外加剂的房间,应有防雨水和隔潮措施。五是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责任单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预拌混凝土的施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要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同时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上报的不合格预拌混凝土检测报告,要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及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实施监督抽查。1年之内,同种材料被监督机构监督抽检判为不合格两次及以上,而企业内部试验室却检测合格的,该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原材料的质量检测由被查企业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原材料检验、预拌混凝土生产、混凝土试块抗压、抗渗强度检验中弄虚作假、以劣充优等行为,要依法实施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需要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的逐级上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处罚。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