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确保气瓶安全使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底,江西省安福县质监局开展了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行动。
此次重点检查在用钢瓶是否为超过使用年限,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是否加贴充装标签及警示标签,是否符合钢瓶使用的十项规定要求等。具体措施是: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提高对餐饮场所各类燃气潜在危险性的认识;二是落实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其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三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联合多部门协同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排查摸底餐饮单位53家,下达安全指令书2份,送检超期未检钢瓶65只,报废处理钢瓶36只,并对查出的问题气瓶,进行了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强化整改,有效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