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内蒙古乌兰察布质监局对全市通过资格许可并已正常运营的蓝天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从安检机构的内部管理、检测流程、人员持证情况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开展监督检查。针对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乌兰察布质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其提出合理建议:一是要加强安检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服务窗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办事效率;二是要继续加强检测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强与先进地区的安检机构交流学习,解决本地安检质量不平衡的问题,达到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强化安监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自身检验能力,并要求安检机构公开承诺书,并将其张贴到显著位置。
下一步,乌兰察布质监局将加强对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督力度,规范企业检验行为,提高企业检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