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河北省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7月4日,《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评审会在石家庄举行。会议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组织,标准化研究院、地理研究所、石家庄学院、河北省中国旅行社等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编制人员参加了评审会,河北省旅游局副局长赵学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目前,河北省共有1343家旅行社,2012年实现旅游总收入额达1588.33亿元,全年全省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30亿人次,旅游经济发展迅速,旅行社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行已为了人们重要的一种生活方式,但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及旅游者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不断变化,旅游行业实行标准化服务势在必行。河北省旅游局从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强化旅行社标准化建设、助推旅行社持续发展、树立河北省内旅行社在市场的等级形象、更好的迎接国际化市场竞争、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等方面出发,2011年下半年与河北省质量监督局共同启动了《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制定工作。编写期间多次在石家庄、承德、秦皇岛等地调研,广泛听取业界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现在的送审稿。本标准对旅行社的等级评定采取计分制,通过基本条件、经营业绩、服务项目、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商业信用与社会信誉等六个方面对参评旅行社进行打分,按照不同的分数范围将旅行社分为五个等级,根据旅行社综合得分确定旅行社的等级,由旅行社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并授牌。
标准审定委员会专家在听取了标准起草组的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内容介绍和对征询意见的汇总与处理报告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地认真讨论。认为标准是符合河北省旅行社发展的实际,评价体系设置恰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评定委员会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河北省地方标准《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通过评审。
河北省旅游局将于2013年年底前,按照标准全力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并评定出全省首批等级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和评定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引导、服务与监督职能,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等级标识,有利于树立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质量等级和品牌形象,引导本市旅行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水平,实现旅行社行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为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