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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确定今年为食品小作坊整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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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管各项工作,明确要求将今年作为全国质检系统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年,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下大力气使2007年成为食品小作坊由乱到治的分水岭,加快推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

  会议认为,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顺利实现了28大类525种食品全部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大了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力度,妥善处理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快速预警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了食品监督抽查制度,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质检部门确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和夯实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会议强调,2007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突出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的“两打”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小作坊监管“三项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一是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所有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达不到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三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卫生。同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实行普查建档、免费培训、例行巡查、定期公告、整改复查、区域整治、挂牌警示、动态监管、督查督办、严厉惩处恶意违法犯罪等10项措施,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作者:王小萱 来源:中国食品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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