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学品生产和贸易居全球首位。为保持其竞争力并更好地保护环境,欧盟将于2007年6月开始实施《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该法的制定历时6年,内容涉及强制对现有3万余种化学物质进行评估、注册等,被视为欧盟化学品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美国作为欧盟在化学品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对该法的制定极为关注,认为REACH对化学品严苛的管理模式将冲击美对欧化学品贸易,因此自始至终坚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干预、竭力阻挠,取得了较好效果,其做法对我国内开展相关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美国应对欧盟新法规的主要做法
1、企业作用突出。美国欧盟商会称,2001年作为改革蓝图的《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公布前,美企在欧洲的分部已高度关注欧盟动向并将相关信息报回国内,引起美政府的重视。2003年REACH草案初稿公布后,美产业界向政府全面详尽阐述其内容及影响。在产业提供的信息和分析意见的基础上,2004年6月美国向世贸组织TBT委员会提交了美方立场文件,通过59条评论意见及大量技术数据历数REACH草案弊端。德国研究机构称,美国这份立场文件及美交涉和游说中所引用的数据及实验材料,皆来自美国产业界的报告,部分内容甚至是原文摘抄。2005至2006年间,美国欧盟商会曾多次以美在欧全体企业联名信的方式致函欧委会,详尽指出草案存在的种种问题。企业为主导的快速反应机制使美国的应对工作高效及时。
2、政府与行业紧密结合。欧盟《白皮书》公布后,美政府工作组与美国化工理事会(ACC)即组建“联合工作组”,通过联席会议、函电等方式,保持密切沟通与磋商,共同开展对外工作。美国环境健康基金(Environmental Health Fund)人士称,“根据美化工行业利益,美国政府组织广泛阵营阻碍REACH,美政府实质上成为美国化工产业的一个分办公室。”此外,双方在对外游说中也密切协作。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以其欧盟分部为依托,借助其全球的分支机构在欧盟内外举办了十几场关于REACH草案的评论会和对话会,邀请各国代表及欧委会官员参会并发言。该商会负责人称,从会议筹备到起草美方官员发言稿都由商会负责,美政府派员赴各国主持会议,支持行业的游说工作。政府与行业的配合,使应对工作能够紧紧围绕行业利益展开,形成合力,保证了应对的效率。
3、政府部门联合行动。美商务部披露,在应对欧盟新法过程中,美政府内部形成了以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为中枢、以商务部(DOC)和环保局(EPA)为主要成员、以议员为有效补充的联盟阵线,全方位开展工作。USTR活跃于欧盟成员国及国际组织层面,联络相关利益方;DOC市场准入办公室利用大众媒体和培训会向各界宣讲美方立场;EPA通过国际会议和双边环境对话向欧方阐述美方观点;美重要议员均接受过REACH相关培训并充分利用各自出访的机会游说欧洲议会。美政府高层也对REACH给予关注。布什政府的两任国务卿——鲍威尔和赖斯都曾就该法制定致函美、欧有关部门,甚至总统布什也曾多次在对外讲话中对REACH表示关注,引起了美各界的高度重视。美政府部门的联合工作广泛调动了各部门资源,协调统一又各有侧重,使美国的对外交涉和游说层次高、范围广、力度强。
4、充分调动外交资源。美商务部称,仅在2002年3月一个月内,时任国务卿的鲍威尔就针对欧盟的《白皮书》分别致函美驻35国使馆以及美驻欧盟15国使馆,要求就此事积极开展工作;2003年10月,鲍威尔就REACH草案再次致函美15个使馆,其中包括即将入盟的10个东欧国家使馆,解释其内容并强化美国观点,敦促加强游说。在最短时间内,从新加坡到智利,从欧洲议会到欧盟成员国化工部,美利用其驻外机构快速建起庞大的游说网络,使欧盟内外对REACH的抨击和质疑迅速升温。欧盟为平息各方争议只得不断调整其草案内容并增强制定过程的透明度。
5、分化欧盟内部阵营。REACH因其大幅提高对化学品管理的强度,增加企业负担,引起盟内化工产业非议。美国借此积极宣传其观点,包括将给化工企业带来沉重经济负担、庞杂的管理方式不可执行、原有管理体制运行良好等等,以激化欧盟产业界的反对情绪。同时,美积极走访德、英等国,通过政府间对话、行业会晤等方式联络盟内各界向欧委会施压,力图阻拦REACH制定。德国工业联盟于2006年8月向欧委会递交报告称REACH将造成德国170万人失业,应终止制定。同年9月,英法德三国领导人联名致函欧委会,要求暂缓对REACH草案的审议。欧委会为缓解盟内压力,不得不延长草案的讨论期,延缓法案出台。
6、将双边问题多边化。为提高影响范围和力度,美积极拉拢巴西、加拿大及日本等大量非欧盟国家加入反REACH阵营,同时不断向各有关国际组织散发精心制作的“信息包裹”,强调REACH将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美在2003年APEC会议上,号召各成员出面反对REACH,后又邀请APEC成员参加欧盟召开的关于REACH的论坛,并以APEC联合意见的名义就 “REACH的负面经济影响”致函欧委会。美国通过不懈努力,将REACH问题国际化,使美国的论点成为其他利益方的共同观点。面对巨大的国际压力,欧盟被迫在REACH的制定中分阶段开展全球范围的网上评议并根据评论结果对草案做出实质性修改。
二、美国干预欧盟新法规制定的效果
美国通过上述积极努力,尽管未能阻止REACH法规出台,但在干预其制定过程、影响法规内容上取得突出成效。
1、有效延缓了新法实施时间。原定于2005年通过的REACH法规拖至2006年12月才得以通过,而正式实施时间改为2007年6月。
2、大大弱化了新法管理力度。欧盟环保组织称REACH法规为“妥协的产物”,指责欧委会为平衡各方利益,大大降低了REACH法规的管理力度。比如减少了应注册化学物质数量、放宽了对所有塑料制品的监管、放松对年产量低于10吨的化工原料的管理等。
3、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负担。据欧委会企业总司官员称,REACH法规与《白皮书》的设想相比,压缩了工业界应承受管理费用的80%。
此外,美国等各方压力使欧盟在REACH法规实施上被迫加强了对外合作。欧委会于2004年世贸组织会议上推出中期战略(Interim Strategy),愿与重要战略伙伴共同就REACH法规实施进行合作。 美国现已加入欧盟REACH法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组,共同参与实施细则的制定。
三、总结
当今各国更加重视利用新的技术性贸易法规、标准等保护本国产业。尤其是欧盟,近年来不断推出环保及安全新法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企业成本,影响了对欧贸易。中国现已成为欧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随着中欧贸易规模的扩大,欧盟技术贸易壁垒问题更为凸显,为国内各界所关注。美国在应对欧盟新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做法,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