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查获货值金额高达897.91万美元,发货人涉及240余家贸易公司,贸易公司遍布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十几个省市的某企业涉嫌买卖商检凭条案,2012年查获辖区某家居有限公司一报检员买卖商检凭条等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后,浙江金华检验检疫局于2013年上半年又连续查处了11起“飞单”案件。
截至目前,2013年金华检验检疫局已对11家外贸发货人进行立案处罚,涉案金额共计200余万元。此外,全局共对辖区内涉嫌“飞单”违法行为的40余家发货人展开调查,摸排生产企业50余家,其中,查获1家“飞单”源头企业,违法行为涉及200余报检批次,发货人涉及50余家贸易公司。
不法企业的“飞单”行为严重扰乱了检验检疫正常秩序,为整顿秩序,金华检验检疫局下决心对“飞单”行为给予重拳打击。一是抓住投诉举报线索,强势打击“飞单”。从目前已查获案件来看,有效“飞单”线索是得以成功查获案件的基础保障。金华检验检疫局辖区“飞单”大案线索来源主要是投诉举报。在“飞单”案件领域,投诉举报线索有效率是100%。投诉举报人针对自己所举报事实往往可以提供相对翔实、齐全的信息,为稽查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灵活运用稽查方式,深入彻查每一条线索。调查前根据搜集的线索信息对调查的方式方法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稽查思路和调查重点。每一次稽查行动后都及时总结经验,并反馈到下一次调查方案中。同时,调查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并不仅仅局限在线索指向企业违规行为的核查工作中,而是围绕一条主线对调查过程中搜集到的信息,主动进行分析、提炼,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环节,深入挖掘违法链上每一家企业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